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湾集装箱码头处处都是装卸作业的繁忙生产景象。韩加君摄/光明图片
【记者手记】
严寒中的努力坚守
光明日报记者 王冰雅 宋喜群
12月10日23时31分,甘肃省甘谷县冀城产业园的户外气温已跌破零度。在杰瑞负极材料项目现场,六七位身穿工作服、头戴安全帽的工作人员还在变压器前忙着做最后的检查和调试。
他们是杰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的员工。今年3月11日,杰瑞年产1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在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开工建设。这是甘肃省和天水市大力支持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项目一期占地1000亩,投资25亿元。
“锂离子电池是一种环境友好型高性能可再生能源,而负极材料则是锂电池的核心材料,主要为石墨类材料。”杰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闫光向记者介绍,等项目建成后,这里将成为国内锂电池负极材料的大型生产基地之一,还将为当地提供1500个就业岗位。
12月11日1时39分,随着国网天水供电公司调度中心下达送电指令,该项目顺利送电,现场发出一片欢呼声。
工程部总工程师崔树桢的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近一个月以来,为了确保项目成功供电,他和同事经常加班到深夜。“现在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正式供电后,车间就可以进入设备调试阶段,为接下来的试生产打好基础。”崔树桢说。
自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公司克服疫情影响,140多名员工全力以赴抓工期、赶进度,现场采取两班倒的方式,保证项目如期推进。生产部经理于文晓介绍,目前,一期项目的7个生产车间已全部封顶,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将在春节前夕进入试生产阶段。
在项目建设现场,厂房的门窗尚未安装到位,临近冬至,当地夜晚的气温跌至零下十摄氏度。生产部员工牛倩全正忙碌地往返于120个窑炉之间,给窑炉烧煤保温。“他的责任心很强,总是不畏严寒,不怕辛苦,力争把任务完成好。像牛倩全一样,我们的员工都很敬业,知道项目现场正缺人手,没有人轻易请假。”于文晓说。
每一位员工都立足本岗、尽职尽责,尽管受到疫情冲击,但项目没有一天停工,建设进度如期推进。“我们撸起袖子加油干,是为了让投资尽快见到效益,也是为了回报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闫光说,1号石墨化车间预计在本月底率先进入试生产阶段,大家都摩拳擦掌,满怀期待。
哈电集团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电焊工陈井坤在联箱分厂作业。新华社发
【基层心声】
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讲述人:成都华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陈挺睿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扛起“高质量发展的大旗”,企业责无旁贷,这需要我们不断地创新。
成立三十年来,成都华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作为我国无线电频谱监测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华日通讯始终秉持“振兴中国无线电民族产业”的企业使命,在无线电频谱管理领域不断深耕,不断前行。
华日通讯在产品技术创新方面始终走在行业的前列,除了涵盖行业全系列的产品形态外,近年来还在无人机管控、铁路频谱监测、5G背景下车联网等物联网应用场景频谱监测和卫星干扰定位等前沿领域开展研究工作,为公司在新技术领域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华日通讯先后被评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新时代十年成都制造业发展优秀企业”。
这些年来,我们企业所在地成都武侯区一方面完善政策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对接企业需求、突出精准滴灌,强化政策系统集成和落实兑现,差异化制定7类20余项产业扶持政策,初步构建起产业全面覆盖、企业精准匹配的专业化政策体系,让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红利;另一方面营造亲商氛围,秉持“企业至上、细致周到”的服务理念,积极推行“点对点”服务、零距离沟通,努力当好企业的“贴心管家”,切实为企业解决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关怀。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成都武侯区立即组织重点企业积极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也以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深入学习中,华日通讯更加坚定了维护国家频谱安全、社会频谱秩序稳定的使命。
我们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企业自身不断努力奋进下,华日通讯的发展定将迈向一个更高、更新的台阶。我们一定不负党和国家的重托,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光明日报记者周洪双采访整理)
在位于四川省宜宾市三江新区的中车铁投轨道交通产业基地生产车间,工人们正忙着生产安装智轨电车。庄歌尔摄/光明图片
【短评】
用政策“红包”激活更多经济细胞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报告明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我们要继续加大研发投入”……调研中,众多企业负责人的话里透着他们抓住机遇、踔厉奋发的决心和信心。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为企业点赞的同时,也须明确,要让企业心无旁骛谋发展,还要为其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这几年,一些企业发展面临困难。对此,国家出台诸多纾困解难政策助其爬坡过坎。
好政策还须落实好。以今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例,税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截至11月10日,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7万亿元。3.7万亿元背后,是千千万万因获得现金流重获元气生机的企业。用政策“红包”激活更多经济细胞,不断夯实发展根基,中国经济韧性更强,活力更足。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19日 07版)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